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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ZB-2014-015关于平潭县综合执法局手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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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县综合执法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NXZB-2014-015(2014平潭财购计[022]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潭县综合执法局手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手机 | 其他货物 | 详见谈判文件 | 897台 | 详见谈判文件 | 平潭县综合执法局 | 23179878 | 平潭县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4-05-27至2014-06-02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寓1号楼104单元) | 5、联系人: | 黄小姐 | 6、联系电话: | 0591—87520486 | 传真: | 0591—83356252 | 公司网址: | | E-mail: | 1581836206@qq.com | 7、投标人资格: | 7.1凡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7.2谈判(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报价人。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潜在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报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
8、投标截标时间: | 2014-06-03 09:30:20(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 | 2014-06-03 09:30:20(北京时间) | 10、开标地点: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寓1号楼104单元)开标大厅 | |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2、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591902692310301 |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4-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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