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邵武市卫生防疫站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06-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1 | 专用设备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邵武市卫生防疫站 |
2 | 实验室仪器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06月10日止,含节假日及双休日时间。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5、项目联系人:舒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364008869@qq.com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合同包二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正本中,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11、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2、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帐 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