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0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1 | 1-1 | 工具车 | 2辆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花木公司 |
1-2 | 货车 | 1辆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06日 至 2015年0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 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未购 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26号温泉公寓1号楼103-104单元)
5、项目联系人:舒小姐
联系电话:0591-28990065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1581836206qq.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以下资格材料:
1)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本 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 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所提供的车型必须为国家公告(含免征)车辆,具有合法上牌照手续,并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证明文件须经年检有效,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按要求,则视为无效标。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2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26号温泉公寓1号楼103-104单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