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1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 同 包 | 项目号 | 雕塑作品项目实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雕塑、基座及基础 规格尺寸 (长*宽*高)M | 制作材料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 | 石材类雕塑作品的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含基座、基础) | 件 | 1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690 |
2 | 甲方另行组织加工制作的24件雕塑的基座、基础的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含雕塑主体的安装)工作 | 件 | 24 |
3 | 合同包二雕塑作品的基础 | 座 | 14 |
4 | 雕塑的标牌、灯光设计、制作及安装 | 件 | 50 |
2 | 1 | 铸铜、不锈钢等其他材质雕塑作品的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含基座) | 件 | 14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60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5年05月12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各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 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标书发售期间,请受邀投标人携带《投标邀请书》到下列地点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后购买】。未提供《投标邀请书》的,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9)
5、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332692/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1581836206qq.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本次投标邀请的雕塑加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9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 元人民币,图纸及照片另售1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