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清监狱委托,对民警警体技能训练项目的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6-035
2、招标项目内容:民警警体技能训练项目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天数 | 单价(元) | 合计 (元) | 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元) |
一 | 1-1 | 住宿费 | 524 | 人 | 4天 | 65 | 136240 | 602600 | 12000 |
1-2 | 餐饮费 | 524 | 人 | 5天 | 100 | 262000 |
1-3 | 军训费 | 524 | 人 | 4天 | 76 | 159296 |
1-4 | 心理拓展 | 524 | 人 | 1天 | 86 | 45064 |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训练地点:中标人所提供的训练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
训练时间:按524人次分6批,每批5天4晚进行训练。 |
付款方式:全部训练结束后,按照合同人均标准与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款(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发票)。 |
3、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投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为无效报价;货物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 至 2016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5、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对公转帐到本公司账户(需注明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同时将转帐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司网站)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73913881@qq.com),未及时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或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报名不予受理。
注:各投标人除须向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还须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办理CA卡并登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方可进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或中标后上传)。具体详见(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后台进行报名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8-729
7、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8733269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573913881qq.com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正本提供复印件无效,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7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是指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http://fzmh.fjzfcg.gov.cn)、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www.fjnxzb.com)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