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招标项目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6-048
2、招标项目内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招标项目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主要服务要求 | 保证金 (万元) |
一 |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招标项目 | 到2016年12月31日止 | 5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
付款方式:原则上按每次任务完成后,提供发票和任务清单结算。 |
3、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以实际检测数量具体结算为准。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 至 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5、报名方式: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8-729
7、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8733269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1581836206qq.com 公司网址:www.fjnxzb.com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实际月份);‚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缴纳凭据依据企业缴纳类型提供);ƒ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网上申报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拥有专业的食品抽样人员、检测人员、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并提供含有人员姓名信息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授权范围应与本次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有关,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及证书附件。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正本提供复印件无效,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以上如有变更,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闽侯县政府采购网(http://fzmh.fjzfcg.gov.cn)、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www.fjnxzb.com)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