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朝阳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询价通知书编号:NXZB-2016-05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1 | 双人配篮式注塑课桌椅 | 150套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朝阳小学 |
3、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07月07日止,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时间。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购买询价通知书。
潜在报价人购买询价通知书应填写《领取询价通知书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报价人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发售询价通知书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5、项目联系人:舒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364008869@qq.com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报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报价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请附报价人(小、微企业) 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真实性);若报价产品为报价人代理而非自身生产的,还须提供报价产品生产企业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7、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 月0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7 月0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11、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2、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帐 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