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NXZB-2016-105关于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NXZB-2016-105(2016闽清财购计[105]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
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电梯采购项目 | 电梯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1、额定载重量:1000公斤 2、提升高度:51.250米,其它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3600860860 | 闽清县 |
3、预算资金:100.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7-01-04至2017-01-1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 | 6、联系人: | 徐美玲 | 7、联系电话: | 0591-83356252 | 传真: | 0591-87520486 | 公司网址: | www.fjnxzb.com | E-mail: | 1581836206@qq.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2015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不足一个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缴纳凭据依据企业缴纳类型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网上申报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的社保材料)。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采购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正本提供复印件无效)。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人所投电梯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为乘客电梯,等级为B级,电梯型式为:曳引式客梯,速度参数须满足《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明的速度要求)。 8.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其中安装维保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等级为B级)。 9.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所需材料: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7-01-24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7-01-24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5919 0269 2310 301 |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7-1-3 |
|
|
|
|
|
|
|
|
|
|
上一篇:NXZB-2016-089-2关于山洪灾害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
【关闭本页】 |
|
|
下一篇:NXZB-2017-001关于闽清县池园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