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江滨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谈判文件编号:NXZB-2017-010
2、谈判项目内容:校内服务项目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一 | 校内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章 |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起至2017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报名不予受理。
5、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364008869qq.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承包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且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承包人须具有两名持三级及以上烹饪厨师的厨师证书和一名面点师,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承包人公司公章;
b.承包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且在有效期内; c.承包人须提供承包人单位一名烹饪厨师、一名面点师与六名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健康证明”的承包人,其投标无效。);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承包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承包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承包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包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承包人。
注:承包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0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
7、谈判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06月0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