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邵武市人民法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询价通知书编号:NXZB-2017-038
2、招标项目内容:法庭庭审专用桌椅采购项目
3、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30日起至2017年07月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前登录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om)报名并下载标书,并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364008869@qq.com)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项目联系人:舒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364008869qq.com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且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报价人。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武市熙春路电信智能大楼三层(由大地保险楼梯上)。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7月1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武市熙春路电信智能大楼三层(由大地保险楼梯上)),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请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交投标保证金到如下银行: |
开户行: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名: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5031001001000013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