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电子设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电子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B-2017-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0591-8335625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信息电子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视频终端切换:1、本机有≥2个彩色LCD屏 保证无亮点2、每个LCD面板有1组视频输入与2组视频输出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信息电子设备系统采购项目,本批采购为整体采购,报价人应对询价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但不得将其中一个合同包的内容或数量拆分报价,拆分报价或漏项报价无效。报价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方公章);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2016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不足一个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缴纳凭据依据企业缴纳类型提供);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网上申报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b.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中(正本中复印件无效),副本可用复印件。
4、报价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采购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37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四、开标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潜在报价人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3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
3、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