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坂东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NXZB-2017-070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NXZB-2017-070
项目编号:NXZB-2017-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坂东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闽清县坂东卫生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0591-8335625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2台
简要规格描述:测量原理:无接触式超声波测高,电子精密测重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受闽清县坂东卫生院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b.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中(正本中复印件无效),副本可用复印件。
4、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货物涉及医疗器械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四、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报价人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小微企业等,具体详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