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邵武市立医院委托,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对NXZB-2018-011、邵武市立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组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NXZB-2018-011
2、项目名称:邵武市立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监护仪否4台68000.00 | 68000.00 | 136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4.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b.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4.4、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货物涉及医疗器械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潜在报价人购买询价通知书应填写《领取询价通知书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报价人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6、询价通知书售价:50.00元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3-21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3-23 17:30
8、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3-26 09:30,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10、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1、本项目采购人:邵武市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
联系人姓名: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项目联系人:舒帆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