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受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委托,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01]NX[GK]2023013、福建省医疗保障大数据监测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医疗保障大数据监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NX[GK]2023013
项目名称:福建省医疗保障大数据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00,000.00元
采购包1(大数据监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服务周期为至少24个月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由服务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标准保障专家论证等服务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提升医疗保障数据监测能力 | 1(批) | 否 | 本项目采购业主为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服务周期为至少24个月。要求服务方提供以下四类服务: 1.标准服务:协助中心完成数据标准制定及指标梳理工作,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指标标准; 2.技术服务:依托相关工具,协助中心开展自主查询和报表拼装、数据多维分析、监测可视化、图谱分析、监测画像输出、需求管理、公开信息采集等服务; 3.专家服务:服务方需提供监测成果共享咨询、数据合规安全性指导服务,组织专家论证会,提供专家专项咨询服务; 4.专项监测服务:协助中心开展医保监管大数据分析、基金运行分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反欺诈监测、重复参保监测、异地就医等专项监测分析工作。 验收要求: 1.要求服务方在每一项服务工作中,都输出对应的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计文档、方案等; 2.服务方驻场人员需遵照中心各项制度,接受中心管理。 | 6,1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医疗保障大数据监测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2)采购包1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方承担的工作、相应的责任及利益分配方案等,并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条件、其他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方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明确以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审(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24 至 2023-12-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9187097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18335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帆
电话:05918335625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