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5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完工期 |
1 | 《大道之行 一路有你》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850000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拍摄、特效、编辑、配音等所有制作,通过终验,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
3、最高限价:合同包一 850000.00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30日 至 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投标保证金,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
6、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32692/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1581836206qq.com 公司网址:www.fjnxzb.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与制作宣传片拍摄、剪辑、配音、制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设备、专业工作场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50%以上);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正本提供复印件无效,副本附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具有近2年以内(从2013年始至今)至少一部与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合作的成功案例(包括:政论片、汇报片、宣传片、广告片,微电影除外),并提供其业绩证明(如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拍摄成品)。
3、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楼7层(728-729)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9、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0、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