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NXZB-2015-060(2015罗源财购计[079]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档案专用设备 | 档案,保密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罗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0591-26822132 | 罗源县 |
3、预算资金:24.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10-12至2015-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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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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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人: | 舒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83356252 | 传真: | 0591-87520486 |
公司网址: | www.fjnxzb.com | E-mail: | 364008869@qq.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中(正本中复印件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4.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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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11-04 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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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标时间: | 2015-11-04 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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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标地点: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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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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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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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5919026923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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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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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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