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监狱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6-029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完工期 |
1 | 心理健康减压中心改造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163415 | 23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2 | 影像激光打靶系统建设 | 725822 | 10000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设备到货经业主签字验收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工验收后,经业主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期的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9日至 2016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后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投标保证金,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8-729
6、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32692 / 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2627288153@qq.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7.3.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4.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7.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联合体投标。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5月19日上午09:30之前递交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以上如有变更,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www.fjnxzb.com)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每份(电子版或纸质版),技术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