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 2015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后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9)
5、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32692/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2627288153qq.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6.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3.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联合体投标。
6.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9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