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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ZB-2018-028福州市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天马新村5#、6#楼连体1层12-14店面承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马新村5#、6#楼连体1层12-14店面承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马新村5#、6#楼连体1层12-14店面承租项目

项目编号:NXZB-2018-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联系方式: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0591-833562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1:44 至 2018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报价担保函)

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办公场所的场所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报价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报价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报价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1:43 至 2018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2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要求

租赁面积

租赁

期限

租金底标

1

天马新村5#、6#楼连体1层12-14店面承租项目

详见承租人须知前附表

168.15㎡

三年

83元/㎡.月

租金交纳方式

按月缴纳,压三付一

备注

整体出租,不可分割外包,居家与餐饮行业除外。

 

说明:

1、承租人须按合同包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每个承租人只能对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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