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泰县第一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NXZB-2020-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32692/83356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泰县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永泰县
联系方式:0591-24808995/248551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美玲 0591-87332692/833562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承包年限 | 主要内容 | 服务地点 | 投标 保证金 |
1 | 食堂 (含小卖部)委托经营 | 5年(2020年秋季开学起至2025年秋季开学止)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 指定地点 | 10000 |
中标人每年须向学校支付10万元的承包金。 |
注:
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投标人对“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服务要求和商务偏离表,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明可包括图片、服务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估。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他人,若被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承包和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则制度。
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意外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0元/每份(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报名所需材料: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餐饮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