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天儒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闽清县天儒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开展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NXZB-2026-029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6年8月7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30到11:30,下午14:30到18:00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6.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2026年0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询价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应2026年08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清县天儒中学
地址:福建省闽清县西大街18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850126500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
联系人:郑俊明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闽清县天儒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 | 1 | 100000.00 | 批 | 工业 |
注: 1.报价要求:报价应含税、含运费、含上门、含质保等全部费用。 2.质量与质保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安全环保要求;供应商须保证产品为全新正品,无假冒、无残次,验收不合格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供应商提供有质保要求的产品,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 |